学生休学(复学)管理暂行规定
一、原则
凡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学生,可申请休学。凡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学生可申请复学。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休学的学生应向学习中心申请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在籍学生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学习中心应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将学生所填申请表及所需附件报送网络教育学院,经网络教育学院审批同意后由学习中心开具休学证明方可休学。逾期不申报者不予以批准。
2.申请复学的学生应在复学的前一学期期末,由学习中心验收休学证明并填写该生《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复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学习中心应在开学一个月内将申请表及所需附件报送网络教育学院,经网络教育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学。
三、书面手续完成后,由学院修改该生电子注册档案。
四、申请表一份留网络教育学院归档,一份留学习中心归档。
点击下载《休学申请表》
点击下载《复学申请表》
学生转学习中心、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
一、原则
凡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学生可申请转学习中心、符合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办理程序
1.由学生向所在学习中心申请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转学习中心申请表》(一式两份)或《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习中心应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将学生所填申请表及所需附件报送网络教育学院,经网络教育学院审批后方可实行转学习中心或转专业。逾期不报送者不予批准。
3.书面手续办完后,由学院修改该生电子注册档案。
4.申请表一份留网络教育学院归档,一份留学习中心归档。
注:既转学习中心又转专业的学生需同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转学习中心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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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退学管理暂行规定
一、原则
凡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退学。
二、办理程序
1.退学学生需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退学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学习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2.学习中心应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将学生所填申请表及所需附件报送网络教育学院审核,经网络教育学院批准后执行。
3.对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符合肄业条件的发给肄业证书。
4.书面手续完成后,由学院负责对该学生的电子注册档案作相应的修改。
5.退学申请表一份留网络教育学院归档,一份留学习中心归档。
三、学习中心应按时将学生填写退学审批表报送网络教育学院,逾期不报者不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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