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7浏览次数:126

各系(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积极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高雅的艺术氛围,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5-6月份举办学院第十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的青春 我的电院 我的团”

二、活动时间:20155-6

三、活动主要内容:(见附件1

四、组织要求:

1、各系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发动,积极参与,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2、在参与全院性活动的同时,各系要结合实际,在艺术节期间组织本系融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的特色活动,丰富艺术节的内容,扩大活动参与面。

3、广播站和各承办单位要对艺术节的各项活动作深入、全面的报道,增强艺术节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4、以上各项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实施方法,各承办单位须在426日前上报院团委,经团委审查后方可执行。

5、第十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的组织及联络协调由院团委负责。

五、表彰奖励:(见附件2

1、以系(院)为单位,设置“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1名;组织创新奖1名,并予以奖励。

2、表彰一批在文化艺术节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各项比赛获得名次的,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

1、第十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立项.doc

2、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组织奖评分细则.doc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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