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教学科研处是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学院教学、科研及社会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

2.负责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统筹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推进高水平专业群、课程与教材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组织各类教学竞赛活动,评选各类教学奖项。

3.负责学院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规章制度。提出校历安排方案,组织全校的排课选课和教学资源的使用与调配,完善岗位实习管理,组织实施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4.负责教科研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各级教科研项目,组织课题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组织学术报告等学术交流活动;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维护学术道德规范。

5.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健全教材选用审核机制,统筹规划教材编写与出版,组织各类规划教材、优秀教材评选工作;规范教材征订、采购与发放工作。

6.负责联合培养工作。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中高职协同育人机制,协调开展“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

7.负责继续教育工作,推进老年教育等终身学习服务,开展老年大学的教学管理,推进学分银行建设。

8.负责考试管理。完善考务管理,组织与管理全校各类课程考试与考核、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分类招生考试及计算机水平考试等社会化考试。

9.负责社会培训工作,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社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证书考核工作,开展1+X证书制度实施工作。

10.负责图书馆工作。负责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优化图书借阅服务流程,组织阅读推广活动;管理阅览室及电子阅览室日常运维。

11.负责技能竞赛工作。制定年度技能竞赛计划,组织校级技能竞赛开展;组织参加省级、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落实赛前培训、资源保障与成果应用;建立竞赛管理和奖励机制。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