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首届“创新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方庆山发布日期:2015/11/26浏览量:1791

各系(院)、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加强我院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技能,更好地适应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引导广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基础扎实、技术精良,能全面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创新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2日—2016年3月31日

    二、活动口号

赛水平、展技能、促就业

三、主办单位

教学科研处

四、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组织方式及开展步骤

第一阶段:各系初赛(2015年11月2日-2016年3月1日)

各系做好大赛的前期准备和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动员学生报名,各系对作品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邀请指导老师参与作品指导,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后,于2016年3月10日前推荐报送到教学科研处,各系每个类别至少推荐五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提交材料包括:作品申报书质版1份(见附件1)纸、作品推荐汇总表纸质1份(见附件2)和作品。并将应有的电子稿打包提交,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材料。

第二阶段:院级决赛(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15日)

1、教学科研处对所有上报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复查,确定入围作品评审会的作品;

2、组织作品评审会,由项目负责人对作品的创作思路、创作过程设计、可行性分析、经费预算、应用价值、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解说(制作PPT)并接受专家的答疑,最后专家进行集体讨论、评审,根据作品质量、按作品分类评选获奖等级。

第三阶段:获奖作品展示(2016年3月15日-2016年3月31日)

由各系负责对获奖作品制作展板,在全院进行展示宣传。

六、作品要求

竞赛作品分为科技制作、创新创意设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三大类,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完成,能够参加展示。课程设计及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均可参赛。

七、参赛要求

(一)凡在籍正式注册的我院全日制学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参赛队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每支团队安排一名负责人。

(二)学生可自由跨系、跨专业、跨班级自由组队参赛,并自由选择课题参与。每个参赛团队可邀请1-2名指导老师,各系也可以组织有经验的老师组建参赛团队。

(三)参赛作品以负责人所在系为单位申报提交。

(四)每件作品需填写《首届“创新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五)作品应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权责自负。

(六)参赛作品格式请按附件要求的格式提交打印稿和电子稿。

八、组织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新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竞赛是我院学生技能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技能活动成果的集中展示。各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竞赛工作小组,做好安排部署。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本次大赛开展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各系(院)要密切配合教学科研处,发挥优势,加强协调,克服假期放假的困难,精心安排好 “创新杯”竞赛,大力宣传“创新杯”竞赛的积极意义,广泛动员、组织优秀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同时要积极挖掘校企合作资源,聘请校内外专家或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严格履行申报手续,并要向学生提供必要的技术、场地和物资支持,帮助学生提高作品质量。

(三)宣传品牌、营造氛围。各系(院)要积极主动采取具体措施,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各种形式,通过作品评审会、作品展示、学术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获奖作品和优秀团队,使“创新杯”的品牌在我院学生和社会上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引导和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投身科技技能实践,努力在校园中营造热爱学习、崇尚技能、追求真理、敢于创新的浓厚氛围。

九、奖励

(一)奖项设置:每类作品设“创新杯”奖1-3个,一、二、三等奖数量按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二)奖励金额:“创新杯”奖每项奖励500元,其他获奖作品奖励金额按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三)竞赛指导教师指导费以及其它非教学工作量由系(院)提出,报学校审核批准。

 

教学科研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