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jwk发布日期:2015/01/22浏览量:1474

各有关部门、老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5〕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5号)文的精神,现就我院组织申报2015年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

4.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此类项目旨在培育提升高校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通过协同创新,实现高校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鼓励高校、企业和产业联盟间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创新和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重大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倾斜。

2.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此类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限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高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3.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此类项目旨在研究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参考选题方向附后)。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要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重大项目立项向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创新团队倾斜。

4.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此类项目旨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结合个人兴趣爱好自行确定。重点项目限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高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5.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等项目),以及省属高校承担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的上述项目。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以上条件,经形式审查不合格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不再另行通知修改。

三、申报限额说明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我院申报限额为10项,其中重大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申报限额的30%。

2.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重点项目我院申报限额为8项,其中重大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申报限额的50%。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说明

1.申报人按附件申报书格式要求填写,使用Word 2003打开电子申请书时,必须打开Word的宏功能。选择Word中的“工具”-“宏”-“安全性”,选择安全性为中后关闭word重新打开申报书。

当使用Word 2007打开时,在工具栏下的安全警告中点击“选项”,如下图

再弹出安全警告设置中选择第二项“启用此内容”后点击确定,如下图:

填写申报书后保存。(注意,如果使用Word 2007打开的申报书填写后不能保存为后缀是.docx或.docm的文档,要选择保存为与Word97-2003完全兼容的后缀为.doc文档)

2.完成申报书填写后,将申报书电子稿(含数据库)压缩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电话联系确认。联系人:方庆山,联系电话18055265195。所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以邮件系统接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申报。

3.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需在2015年3月5日之前提交一份查新报告的原件,查新报告由申报人到安徽省具有查新资质的单位办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

 

教学科研处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