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澳门原料1688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2/10/31浏览量:241

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各学生组织: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蚌埠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院实际,经请示院党委和蚌埠市学联同意,定于2012年11月10日、11日召开澳门原料1688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条件
    澳门原料1688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应是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干部和学生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能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
    生活作风,艰苦奋斗,道德品质高尚;同广大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同学们的拥护、信任;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我院全体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构成的意向

    澳门原料1688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既要有学院的各级学生干部,也要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代表。根据我院学生的分布情况以及代表构成的广泛性来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
    代表中,学生干部拟占70%左右,学生中优秀分子的代表拟占30%左右。女代表拟占30%左右。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根据学院确定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等,按照多于20%的差额数(代表名额在5人以下的也应差额1名),于10月19日前形成本单位代表选举方案,经与院团委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学生都要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班级和多数学生的提名,经与有关党团组织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组织考察。各选举单位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并形成考察材料。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根据学院相关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含差额数),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关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的说明》,经同级党委审核,于10月24日前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4、代表选举。各选举单位召开学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进行代表选举。暂不宜召开学代会的选举单位可以召开学生代表会议选举正式代表。
    5、上报正式代表。各选举单位应在10月29日底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并及时向院团委报送《正式代表登记表》、《正式代表名册》和《关于正式代表名册的说明》。
    四、几点要求

    1、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院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选举单位要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如期完成代表选举的任务。
    2、各级学生组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选举出席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的规模,一般不少于上报候选代表人数的2倍。
    3、要把好代表资格审查关,严格按照选举规则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对选举人在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调整核实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