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经院党委批准,根据《澳门原料1688学生党建工作实施细则》和《共青团推优工作制度》的规定,学院决定在2020年10月开展2020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各团支部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1.根据中青发[2016]6号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荐对象应具有1年以上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大学期间总推优人数不得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2.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3.要认真开好团支部大会,通过团支部大会实事求是地选举出优秀共青团员,树立好学生榜样。
4.各团支部推优工作必须在10月23日之前完成。
二、工作说明
1.各团支部应认真梳理各班级团支部推优情况,应严格控制规模,合理分配推优指标,在保证推优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推优数量。
2.各团支部要认真梳理入学以来的推优人员名单,并合理规划后续的推优工作。为帮助团支部核对实际推优比例,各团支部请认真填写附件5《团支部推优台账记录》,做好团支部推优人员信息登记。
3.各团支部书记请于10月23日上午前将附件1-5纸质版、电子版整理后交至团总支委员刘佳顺([email protected])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学制为5年的(五年制)团支部后两年可以参加推优。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团总支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