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智能工程系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1438

为全面加强学风教风建设,保障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积极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澳门原料1688教师考核办法(试行)》(院办〔2018〕9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和学校开展“教学三查”工作实际,现制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检查时段

2020年9月21日—9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按《考核办法》附表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中有关期初教学教学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指标,结合系部制定的《学期教学三查评价体系表(期初)》(附件1)内容,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教师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包括:

课程教材、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案、教学设计等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评价体系标准要求等。

2.教学条件、教学设备等准备和运行情况。

3.教学过程与下达的教学任务、课表(课程、时间、教师、教室、班级)执行一致性等情况。

4.期初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5.教研室工作计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6.教学督导等工作准备与落实情况。

三、检查对象

承担系部本学期课程的专兼职教师(非本系公共基础类教师除外)。详细名单见附件2。

四、检查方式与要求

1.各教研室广泛动员,召开专项教研室工作会议,做好期初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25日前,教师个人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各教研室主任处汇总。

2.9月29日前各教研室完成本室检查工作,填写《信息与智能工程系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3),并对各位老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进行赋分(附件4),并及时向老师反馈期初检查中的问题和不足。

3.9月30日各教研室将附件3、附件4电子件发副主任,纸质件签名后一并交副主任处。同时,将各教研室期初自查表(附件5)电子件和纸质件一并交副主任处。

4.10月15日前,系部考核小组根据各教研室提交的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和评价表进行评价认定,认定期初检查评价结果。

5.各教研室根据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本教研室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制定诊改单(附件6)予以反馈,限时诊改。

      6.各项检查结束后形成期初教学检查小结,并接受学校的随机抽查。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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