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学院特困学生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1381 设置

各系(院):

根据《澳门原料1688特困学生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191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学院特困学生基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条件

申请特困基金的学生为在籍在校的高职、中职学生。高职、中职学生分别评审。本次评审不设指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按《澳门原料1688特困学生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1916号)执行。

二、评审操作

1.应用智慧化校园的“学工系统”开展申请和评审工作。

2.学生申请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以直接登录 “智慧电院网上服务大厅”的个人账户,在“助学金”栏目下进行申请操作。(参考附件1:助学金学生端使用手册

2成绩合格但不在当前学年困难库的学生,因家庭遭遇突发重大变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学院特困学生基金。因系统设置的申请条件限定,这些学生无法进行系统申请,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的书面承诺和相关申请信息,由学生资助中心采取“直接提名”的方式申请(系部汇总填报“提名资助名单模板”,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维护进系统)。

3.班级评议

疫情原因,班级开展线上评议工作,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经过民主评议,并在同级范围内予以公示。评议后,经系统将推荐的受助学生名单提交至系(院)审核。(参考附件2:助学金班级导师使用手册

4.系(院)评审

各系(院)召开评审会,对各班级推荐的受助人选进行评议,将确定推荐的受助学生名单通过系统提交给学院。(参考附件3:助学金学院系负责人使用手册

三、材料报送

1.系(院)评审会议记录(扫描或拍照电子件

2.系(院)评审工作报告(纸质版

评审报告是系(院)评审工作的总体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工作的组织安排、程序、结果和公示情况等,内容要具体详实,分高职和中职学段,详细反映符合资助条件的各类型受助学生的人数、分布等情况。

3“直接提名”的受助学生,须提供《“提名资助”名单模板》(电子版

4.提交系统审核名单

上述材料截止交送时间93日,系统关闭时间9224:00

四、相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因疫情,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不在校,本次评审所涉及资助将按程序报学院研究后,在2020年秋季学期安排。

2.学生申请时,“申请理由类别”一栏,必须比照学院文件中“资助条件”所规定的7个资助对象类型据实勾选(可多选),班级审核时应注意。

3.“申请理由”要详实陈述,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学院审核时,不再给予纠错机会,对于不应当出现的低级错误或审核不认真的情况,将直接拒绝申请。

4.请各系(院)对学生申请和班级评议提出明确的时间节点,逾期不予申请。

  

  学生处

             2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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