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0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时间:2020年01月07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389 设置

关于评选2020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和《关于评选上报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评选2020年品学兼优毕业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届高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三、指标分配

学院按毕业生人数2%的比例推荐53名品学兼优毕业生。各系(院)在评选中不得突破指标数,指标如下:

电子工程系(毕业生407人):8人;

机电工程系(毕业生751人):15人;

经济管理系(毕业生618人):12人;

软件学院(毕业生545人):11人;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毕业生349人):7人。

四、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各系(院)推荐申报、学院评选的方式进行,学院组织对各系(院)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选,并将最终确定的候选人予以推荐上报。

五、评选要求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搞不正之风。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毕业班推荐。毕业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和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所在系(院)。

2、系(院)评选。220日前,系(院)完成材料审核,并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3、系(院)公示。227日前,各本系(院)在本部门范围内完成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评选。35日前,学生处完成材料复核,报送学院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5、学院公示。314日前,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完成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材料报送

228日,各系(院)将如下材料报送学生处:

1、本系(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报告。(总体反映评选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包括:工作安排、评选程序、实施办法、分配名额、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等,内容要具体详实。

2、《澳门原料1688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

工作联系:0552-317755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澳门原料1688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3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花名册

                                                               学生处

202017

 关于评选2020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附件1-3).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