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手机“回租模式”现金贷风险预警通报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11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660 设置

关于手机“回租模式”现金贷风险预警通报的通知

各系(院)

安徽省公安厅发布风险预警通报《手机“回租模式”现金贷黑手伸向校园需关注》,通报要求各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不良信贷业务的甄别和抵制能力,学院要求辅导员注意防范校园贷的新骗局,加强学生教育,尽快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下去,对学生进行切实可行的教育,防止学生受骗。

通报提到,近期淮南市公安经侦部门网络研判发现,手机“回租模式”现金贷已悄悄兴起,其以租贷业务为名掩饰实际借贷以逃避监管,行为方式极具欺骗性、复制性,应予高度关注。

手机“回租贷”,主要运作模式是:第一步,用户(学生)将手机“卖”给平台,但手机所有权和使用权实际未发生转移;第二步,平台“评估”手机价款,此期间平台要求学生填写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紧急联系人等借贷数据;第三步,平台放款,学生实际获得相应借款中会扣除一部分所谓的“服务费”或“评估费”;第四步,手机“回租”,因实际未转让手机所有权,平台以手机“回租”方式,与学生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在此期间平台要求学生提供手机账户信息,以便于远程掌握手机储存信息。平台通过类似此种模式变相向大学生发放高利息“现金贷”,最终可能会使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目前已有学生上当受骗。

各系院要教育学生:一要高度警惕,要多了解熟悉金融知识,理性分析贷款实际利率标准,不要心存侥幸、盲目信任。在金融服务消费等活动中要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不要贪图“小便宜”,提高自己对不良“校园贷”业务及其变种形式的甄别和抵制能力,同时提醒身旁的同学和校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上了网络骗子的当。二要理性消费,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和成长,要养成自强自立、艰苦朴素、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科学消费。三要知法用法,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弦,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学生处保卫处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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