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6秋级学生毕业考试等工作的通知 -成电〔2008〕4号

发布单位:成教部编辑:cjb发布日期:2008/06/13浏览量:1459

2006(秋)级各位学生:

现将06(秋)级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毕业考试

1、考试对象:06(秋)级各年级、专业学生(含同期结业的课程进修生)。

2、考试日程:见附件1

3、学生必须持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

以往各年级未参加毕业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学生也可参加,但必须于422日下午1730前填写《毕业考试补考申请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姓名+毕业考试补考申请;提出参加补考申请后而又不参加补考的,将不再安排补考,按结业处理,不予颁发毕业证。电话咨询:0552-3172912,联系人:励老师,老师。

二、关于《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请于42627日前到成教部网络教育科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2、填写时请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3、各栏如实、认真填写,不留空白,如无该项情况应填写“无”;

4、“学制”栏填写二年;“层次”栏专科学生填写专科,本科学生填写专升本;“毕业时间”栏填暂不填,本中心审核后统一填写;“填表日期”栏填写2008415

5、“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栏自入小学起,依照时间顺序,起至年月前后相连,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时间要加以说明(在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习时间与在电子科技大学学习时间不得冲突,在电子科技大学学习起始时间应为取得正式学籍时间,春季为3月,秋季为9月);

6、“家庭主要成员”栏填写直系亲属(父母、爱人、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栏是对指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7、“贴照片处”栏贴上新华社摄像照片,由教学中心提供;

8、学生应依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见附件3)提前写好在读期间的“自我鉴定”,字数不低于200字。

三、关于毕业论文(设计)

    依照网教蚌字〔20082号《关于2008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三阶段的具体安排,学生务必在418前将打印好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寄(送)至澳门原料1688成教部网络教育科王轩老师处(地址:蚌埠市大学城曹山路1000号,邮编:233060),然后由教学中心确定各位学生的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给出修改意见后,将毕业设计(论文)返回学生作进一步修改,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时间定于2008427上午8:3011:00,请各位学生务必准时参加,如不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将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附件106(秋)级毕业考试日程安排

附件2毕业考试补考申请表

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