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单位:电子工程系编辑:发布日期:2018/03/30浏览量:1787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57)和《澳门原料1688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各党总支组织生活会应在325日前完成,现就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党总支、支部认真学习《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57)文件精神,参照《澳门原料1688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主题,确定时间,主要议程、工作要求等。实施方案要于会议召开前5天前,报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

二、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扎实抓好深化学习研讨成果、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工作的落实。对会前准备工作各环节,作出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严格程序,不走过场,切实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主动接受学院党委的指导,及时上报材料。各党总支会前要主动与组织人事处联系,按党委安排及时与参会院领导联系,汇报会议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开会时间。组织生活会后15日内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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