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电子信息培训学校因业务发展的要求,需要采购一台商务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7年6月5日9时前(采用快递送达报价函的以报价函接收人签收的时间为准),向本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产品、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国家要求从事该行业的其它经营许可资质等。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5、交货期: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日起1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蚌埠市电子信息职业培训学校。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全额付清货款。
7、采购单位:蚌埠市电子信息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李冠群 联系电话:0552-3150915
8、采购监督电话:0552-3172884
二、货物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车辆型号 | 限价 | 数量 | 备注 |
1 | 别克MVP | 别克GL8 排量2.5L 5门7座6挡手自一体 | 24.99万元 | 1 | 银色 |
备注:
1、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函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以及所有本询价文件涉及到的有关证明文件。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报价书中报价含:货物、送货、安装、附材、调试、税费等所有费用。
4、本次询价单项设定了上限价格,如供应商报价超过上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参与本项目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本次采购项目的单项产品进行响应,也可对所有产品进行响应,但必须分别报价。
5、供应商报价即为最终成交价格,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报价因素,如保险、装潢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提供该询价函要求的有关资料。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蚌埠市电子信息职业培训学校(信息楼中315室)。
采购监督机关:0552-3172884 纪老师 地址: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
蚌埠电子信息培训学校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