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省经信委党组《关于委属单位召开201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皖经信党委〔2015〕30号)文件要求,今年12月底前,委属单位民主生活会要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现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省纪委、省委组织部〔2015〕58号文件,参照《学院201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主题,确定时间,主要议程、工作要求等。实施方案要于会议召开前15天前,报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
二、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扎实抓好深化学习研讨成果、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工作的落实。对会前准备工作各环节,作出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严格程序,不走过场,切实开好今年度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开展年度党员评议工作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
三、主动接受学院党委的督促指导,及时上报材料。各党总支会前要主动与组织人事处联系,按党委安排及时与参会院领导联系,汇报会议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开会时间。专题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报送相关材料。
四、各直属支部、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促进全体党员践行“三严三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