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在职党员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4浏览次数:186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今年125日是第30个国际志愿者日,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引导在职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有效支持蚌埠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我院创建蚌埠市文明单位,现就相关活动通知如下: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蚌埠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我院创建蚌埠市文明单位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把党员参与志愿者服务情况与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相结合,督促激励在职党员经常性发挥作用。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设计活动方案,组织全体党员于125开展一次“在职党员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

3、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我院创建蚌埠市文明单位,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于1269日开展一次清理校园卫生死角活动,具体时间自定,要科学安排,做到工作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4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应做好活动的相关宣传和记录工作,于129号前将活动开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5年1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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