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术报告(讲座)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5浏览次数:122

各系(院)部、中心:

依据《澳门原料1688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院办〔201516号)精神,现开始本学期校内学术报告(讲座)的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学术报告(讲座)的内容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代表所属学科当前较为前沿的热点问题,符合我院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学生的素质教育要求。

2、申报学术报告(讲座)的教师在“教学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学术报告会(讲座)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附上纸质讲稿。

3、申报表由各部门审核推荐,于922之前,统一交至教学科研处。教学科研处审核并报学院批准后,公布拟实施学术报告(讲座)的安排计划,各申报人必需按计划完成。

4、在学术报告(讲座)实施期间,教学科研处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院办〔201516号文规定实施的,不予认可。

5、对于上一学期未按计划和要求完成学术报告(讲座)的老师,暂停本次学术报告(讲座)的申报。

6、为保证报告的质量,要求各部门根据申报内容的质量,严格审核推荐。

特此通知

 

 教学科研处

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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