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青春 理想”大学生自创话剧展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14浏览次数:134

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班级:

为引导我院大学生积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艺术审美和人文素养水平,抒发学生崇高的爱国、爱校、爱家、爱自己的道德情怀,促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选拔和培养优秀节目参加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原创话剧展演,学院决定面向全体学生举办第十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青春理想”大学生自创话剧展演。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青春 理想”

二、活动举办方:

主办:学院思政部  学院团委

承办:经济管理系团总支  白尘戏剧社

三、演出内容要求

1.具有时代特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弘扬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奉献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

2.突出校园特色。开掘校园生活的丰富内涵,展现大学生立志报国的奉献精神、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人公精神。

3.体现学生特点。作品内容贴近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充分反映大学生多彩的生活空间和丰富的内心世界。

4.彰显艺术特色。参演剧目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在剧目形式和艺术表演上有创意。

三、演出要求

1.参演话剧必须是本次活动学生的原创作品。

2.注意区分话剧与情景剧、音乐剧、小品的表现形式。

3.单个参赛剧目的演员不得低于2人;

4.参赛剧本或脚本鼓励原创,也可以选用优秀的剧作品;

5.单个剧目表演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四、比赛活动安排:

本次比赛流程设置如下环节:

1.515日至520日,各系(院)下发通知,宣传动员。

2.520日至531日,剧本创作、排练并上报剧目。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上报2——4个优秀剧目参加院级比赛,白尘戏剧社选拔上报3个优秀剧目。

3.61日至610日,集中排练与指导。

4.原创的成熟剧本于612日以电子文档形式集中上报思政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617日下午,正式比赛。比赛地点暂定学院会议中心。

五、奖项设置

本次戏剧比赛为院级比赛。

表演奖奖项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剧本创作奖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获奖者将获得由学院主办部门颁发的证书和奖品。

六、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思政部   团委           

                           20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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