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业控制PLC程序设计与调试竞赛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13浏览次数:264

一、竞赛目

工业控制的PLC程序设计与调试技能大赛是是面向我院机电工程系和电子信息系开设《电气控制与PLC技术》课程的广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学院将通过本次竞赛,检验参赛队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PLC程序设计及其对应的电气线路接线与设计能力、工程实施能力、职业素养、效率、成本和安全意识。根据职业岗位对职业能力要求,引导高职院校自动化类、机电类专业、电子类强化专业基本技能训练和综合实训教学改革发展方向,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系统培养自动控制行业所需的高端技能型人才,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同时希望通过本次大赛培养和发现人才,为参加国家级、省级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职业技能大赛选拔队员。

二、竞赛内容和规则

1.竞赛方式

学生报名时自愿组合,组队参赛,每队2;统一命题,参赛选手集中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竞赛。

2.竞赛的主要内容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部分,初赛采取程序设计笔试,重点考察学生的PLC程序设计能力;初赛团队总分领先的团队进入决赛。

决赛主要考察学生的针对具体的工业控制要求进行PLC的梯形图程序设计及其对应的外部电气控制线路接线等能力。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电气控制系统的安装和调试。主要内容如下:

(1)       系统总体设计要求分析与编程方案的确定

(2)       编制梯形图程序

(3)       与程序相对应的外部电气控制线路的设计与接线

(4)       系统调试与运行

(5)       故障诊断与分析

比赛硬件环境:浙江天煌维修电工综合考核实训装置,三菱FX1N PLC

比赛软件环境:三菱FX-PCS-WIN-E编程软件

3.竞赛规则

为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应严格遵守《澳门原料1688学生竞赛规则与赛场纪律》。

参赛选手应在竞赛规定时间内报名和上交竞赛作品,推迟者视为弃权。

三、竞赛时间安排与流程

12013111520131118:报名阶段

2)初赛:2013111918:30-19:30、地点:4403

决赛:201311238:0011:00、地点:3103维修电工综合实训室

四、竞赛报名

1.报名的条件

主要面向2012级已经或正在学习电气控制与PLC课程的学生,2011级各专业学过电气控制与PLC课程的学生也可报名参加。

2.报名的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竞赛的同学自行到学院电子信息系网站下载“澳门原料1688工业控制的PLC程序设计与调试竞赛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好所选择的竞赛项目,每班找一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上报。

报名时间2013111520131118

报名地点:工业控制的PLC设计与调试竞赛组委会(设在机电系教研室内,教4楼二楼)

联系人和赛事咨询:董艺:[email protected]13865096144(手机)

乔志杰:[email protected]15212105500(手机),电话:3171114

                 

3.报名注意事项

学生报名时如需指导教师,请直接与指导教师联系,并在报名表中填上指导教师的姓名。

五、竞赛项目组织与管理

1.主办单位:教学科研处

2.承办单位:机电工程系

3.赛事具体组织:机电工程系自动化教研室

六、评分标准

1.评分方法

程序设计质量得分:由评委老师打分,取平均值。

电气线路设计与接线质量得分:由评委老师现场打分,取平均值。

程序设计与系统调试速度得分:现场测定。

上述三项得分总和为参赛队员最终得分。

2.评分细则

按比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参赛队的名次。在竞赛成绩相同时,按完成工作任务所耗时少的名次在前;在竞赛成绩和完成工作任务用时均相同时,按控制系统程序设计、电气控制线路布线、排线成绩高的名次在前;再次,职业素养项的成绩高的名次在前。

满分100分,配分比例:

(1)       控制系统PLC程序设计25

(2)       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线路布线、排线、连接工艺及调试15

(3)       工作单元独立功能完成情况30

(4)       控制系统整体功能完成情况20

(5)       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5

(6)       控制系统设计、安装与调试速度5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参赛成绩中扣分:

(1)       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2)       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3)       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评委工作,视情节扣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七、奖项、奖品设计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学院颁发获奖证书。

八、赛项其它说明

1.申诉与仲裁

1)参赛同学对竞赛有异议,认为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等,均可向竞赛组委会提出申诉。

2)申诉须由参赛同学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竞赛组委会提出,竞赛组委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2.其它

竞赛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技能竞赛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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