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我身边的好青年”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23浏览次数:179

各系(院): 

    为了进一步宣传和树立我院大学生的良好形象,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在学院校风、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和榜样作用,结合学院《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精神,决定开展我身边的好青年评选活动,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选树一批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奋发成才,积极投身建设美好安徽、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争做一名无愧于时代的大学生。

二、评选对象:我院在校大学生。

三、评选标准

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道德榜样、爱校守纪、诚笃好学、技能竞赛、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体育锻炼10个方面表现优异,有突出贡献或优秀事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评选办法

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从以上10个方面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并下载附件中的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系(院)团总支;

各系(院)针对每一个类别重点推荐1名学生(每系、院推荐十名)参与评选。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组织(1021111 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院)申请;

    第二阶段:推荐阶段(1121122)各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班级、年级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系(院)我身边的好青年并择优推荐其中10人为学院我身边的好青年候选人,并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撰写典型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于1122下班前报送院团委。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及其电子版:

澳门原料1688我身边的好青年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

澳门原料1688我身边的好青年候选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

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

第三阶段:学院评选(11251431 学院评选委员会对各系(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各学院通过校内宣传报栏、报纸、网络、条幅、展板等宣传媒体广泛进行候选人先进事迹宣传展示确定学院我身边的好青年受表彰者和提名奖获得者。 

第四阶段:表彰(1454 召开全院我身边的好青年表彰大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好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我身边的好青年”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好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投票工作,要通过学院我身边的好青年评选,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当优秀学生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系(院)要制作好青年候选人事迹宣传板,在学院宣传栏予以宣传。

(三)院报和学院网站分期报导“我身边的好青年”事迹,广泛宣传,树立学习榜样,发挥“我身边的好青年”的榜样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由学院评选委员会确认后,对评选出10名学院“我身边的好青年”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附件1.xls 

附件2.xls

 

 

                       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