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31浏览次数:201

各系(院)处、室:

    为认真做好我院2013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65)文件精神,现就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可申报高职院校教师系列中级(讲师)、高级(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和高校实验人员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审标准

    1.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条件按《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2号)文件执行。

    2.申报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条件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执行。

    3.其他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65)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表格(须经本人填写)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中级一份),表格学校统一下发,领表时间:617

    2.高教系列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5份(适用申报副教授、教授、高级实验师人员,只填写一份,待审核盖章后再复印24份),学校统一下发。

   (二)各种证书证件

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 原件由组织人事处验印后退还本人。具体是:

    1.学历、学位证书;

    2.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5.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6.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

    7.科研成果证书,提供可靠依据和文件;

    8.职业资格证(包括“双师”、技能等级证书等,专业课教师必须提供);

    9.其他获奖证书(包括教学考核优秀、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等)。

   (三)教学教育方面

    1.《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和《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各1份;

    2.工作量要求达到或超过同类教师平均工作量,兼职教师及辅导员要达到或超过同类教师三分之一工作量;

    3. 提供任期内教学部门下发的原始任课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 原件由组织人事部门验印后退还本人;

    4. 申报讲师任职者须提供1篇教学总结,要求概述任现职以来的思想表现、教学情况、完成任务和取得成果等各方面情况,同时提供所在系部同行专家评议意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 申报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任职者须提供1篇综述报告,要求概述本学科(二级或三级学科)近五年来的研究动态、重要进展,反映本人在教学中如何吸收新的研究成果,在科研上取得哪些新的成绩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同时提供所在系部同行专家评议意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以及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申报副教授及以上任职者须提供由系部和教科处验印的指导教师的工作总结、互相听课的原始记录等;

    7.申报人职评公开课的教案,并提供系部同行专家听课记录表及评价意见;

    8.申报人一学期的教案及系部同行专家评价意见。

    9.由教务处、学生处、系部验印的班主任、辅导员、实习管理、实训室建设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10. 申报正高职称者须提供在培养专业带头人或专业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以及 “示范教学”或开展学术讲座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业实践工作要求

   根据《澳门原料1688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寒假实践锻炼一般不少于10天,暑假实践锻炼一般不少于15天,公共课教师可指导社团活动1年以上或参与社会实践活动1学期,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并提交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计划表、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申请表、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等相关材料;

专业教师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双师)或技能等级证书。

    申报正高职称者需提供参与产学研合作情况,及承担企事业单位技术研发、技术服务项目或承担本专业重点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或在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和生产实践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科研方面

    1.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和复印件(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作者名单、目录)。论文需通过验证检索,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其他由院教科处具体负责验证审核事宜;

    2.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原件和复印件,由院教科处负责验印;

    3.代表作鉴定表(适用副教授、教授、高级实验师),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报送教育厅统一鉴定。论文复印件一式3份,其中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需提供2篇论文,申报教授任职者需提供3篇论文。

   (六)符合条件的其他材料。

    四、时间安排

 

   

   

责任人

514-5月31

    发布论文复制比检测通知,收集材料、整理送审,

组织人事处、

申报人

531

校园网发布职称评审通知,各系部开会通知给教师

组织人事处、

各系部

63-6月4

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材料上报、整理办理

组织人事处、

申报人

65-21

个人准备材料阶段,相关材料可从学院网站或安徽教育人事网http://ahjyrs.ahedu.gov.cn“下载中心”下载,个人申报(个人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系部进行审核,其他工作人员的材料报送授课所在系部审核)。

各系、部、

处室、申报人

621-26

1、教科处负责审查申报人师德、人才培养、科研、教研项目、论文检索、教学质量评价等材料;

2、学生处负责审查申报人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情况;

3、组织人事处负责对申报人的学历、学位、 “双师”、继续教育、社会实践材料等情况进行审核

教科处、

学生处、

组织人事处

申报人

627

集中收集材料、整理材料

教科处、

组织人事处

628-7月3

高级职称整理材料,学院专家委员会按岗位职数情况推荐

教科处、

组织人事处

74-7月10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

组织人事处

729

学院上报至省教育厅

组织人事处

    五、其他事项                           

    1.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人的师德、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方面的情况,决定是否推荐。若申报人员在教学科研成果方面不符合某一条款要求,但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评议,可通过专题报告向教育厅推荐。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申报教师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送审材料真实可靠;各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负责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3.破格申报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者,以及专题报告推荐者,一律到省高评会参加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分组进行现场答辩。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的教学业绩和学术水平,时间不超过15分钟;破格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和水平答辩。对其他正常申报者,如果确有需要,学院也可要求其进行答辩。答辩成绩作为省学科组专家和高评会评审的重要参考。

4.申报材料要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按顺序装订,有关评审材料的复印件在评审结束后教育厅不再退还,但评审专家认为有必要时,将调阅申报人的有关原始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2013职评附件.rar 

     2013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必填)情况统计表().xls

                                    组织人事处

                                      20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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