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02浏览次数:163

各系(院):

为了加强学院学生的文明修养,提高学生的安全、防火、防盗的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切实帮助学生解决住宿期间的一些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全院学生宿舍秋冬季安全、卫生检查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认真督促,检查落实省教育厅对学生宿舍提出六个严禁的要求

    一是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燃气燃油炉和酒精炉等;

    二是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

    三是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

    四是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五是严禁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是严禁损坏宿舍楼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2、寝室卫生。做到寝室地面洁净、天花板无蜘蛛网、墙面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门窗无灰尘、被褥叠放整齐、书籍等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有序、阳台无杂物等。

3、有关学生宿舍防盗安全和住宿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具体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11119日)

各系、院要组织辅导员等相关人员深入每一间学生寝室,把学生安全教育与爱校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抓好学生寝室安全和卫生工作;要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全体学生开展学生寝室卫生大扫除和寝室安全专项自查,消除学生寝室火灾隐患,创造洁净的寝室环境。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1111011日)

学生处联合保卫处、后勤集团、院团委,各系、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和专职辅导员进行学生公寓安全和卫生工作集中检查,检查人员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三)整改阶段(20111112日至21日)

   学生处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明确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大力表彰在活动表现优秀的寝室和系院。各系、各相关部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努力创建良好的宿舍环境。

(四)复查巩固阶段(20111121日至30日)

再此阶段,学生处和后勤集团联合对各系寝室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督促问题解决,保持和巩固成绩,对在本次活动月开展的优秀寝室和系院提出表彰意见。

(五)总结表彰(201112月初)

    对本次检查月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对在活动月优秀寝室和系院进行表彰。

、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切实增强做好学生宿舍安全和卫生工作的积极性

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学生宿舍人员集中,各系、院必须切实提高学生寝室安全和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班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宣传,教育学生提高防火、安全用电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动员全体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创造洁净氛围。

(二)深入排查,抓好落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系、院必须逐寝室自查,做到安全和卫生不留死角,并做好自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防火安全隐患。

学生党员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党员寝室”进行安全卫生公开承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带头搞好寝室安全和卫生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要组织人员每天抽查寝室,并将学生违规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系、院进行处理,各系、院要将处理结果及时送学生处。

(三)严格落实学生寝室安全包保责任制

学生宿舍防火等安全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系、院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寝室防火、住宿等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各系、院要与辅导员、签订和落实安全防火目标责任书,实行寝室长和辅导员安全工作责任制。以抓安全、卫生为契机,积极做好学生寝室安全和卫生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在各公寓楼门卫处配备了辅导员深入寝室安全检查登记表,把辅导员检查、走访寝室和寝室安全、卫生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优秀辅导员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安全稳定是学校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请各系、院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学生宿舍秋冬季节安全和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一一年十一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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