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生补考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28浏览次数:1705

各系、部、学院:

经研究决定,给予2011届毕业生安排一次补考,本次考试是2011届毕业生毕业前最后一次补考。补考申请工作即日起开始,具体说明如下:

1、补考必须申请,凡未申请者不予安排考试。

 说明:依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连续开设2学期的课程成绩按照如下办法处理:若课程2学期总评及格则不影响毕业证的领取,但成绩表中仍然会保留原有不及格的学期成绩,是否申请补考由学生本人决定。如需申请补考,请注明,如高等数学(1)或高等数学(2)。

2、申请日程安排:

1)考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截止日期:56)。

2)辅导员汇总并填写本班考生申请表(电子档)交系部

(截止日期:510日)。

3)系部汇总后交教科处(截止日期:512)。

3、补考日程表于520在校园网公布,请考生上网查看。

 

附:2011届毕业生补考申请表

 

教科处

20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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